我可以适当降低抚养费的给付标准。
电话那边的公婆却理所当然的对我指指点点:“都已经坑了我家这么多东西还不算完么?
我儿子都已经这样了,你还想要他出抚养费,难不成是想逼死他吗?
反正孩子现在在你手里,你能养就养,不能养就把他们送到孤儿院去吧!
斤斤计较,满脑子都是钱,难怪我儿子会过不下去跟你离婚。”
挂断电话,我没有吵也没有闹。
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。
要求李东继续按原判决支付抚养费。
上次的白纸黑字写的异常清楚。
而且法院也了解了当下的情形。
李东出狱后的薪资水平虽然远不及过去。
但是其家庭资产水平却完全可以承担一个月八千元的抚养费。
因此法院当场判定,维持原判决书内容。
法院判决生效后。
公婆卖了老家的房子。
把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直接支付到了二十二岁。
汇款当天,他们故意穿着稍显破旧的衣裳站在我面前。
仿佛在等着我的恻隐之心发作。
大手一挥,让他们把钱收回。
但我心里很清楚。
他们两个人的退休金非常丰厚。
李东就算是去了小学教书也一样有稳定的工资。
李楠虽然和男友分手,一样是大厂员工。
他们的生活也许没有先前体面。
但也算不上穷困潦倒。
所以,我根本没必要对我原本就该得的一切让步。
做人,为争取自己的切身利益的行为从来都不是斤斤计较。
而且,为了自己即便是斤斤计较也并不可耻。
真正可耻的,是打着大度的名义慷他人之慨的道德标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