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

仁心。

其实林馥雅当初说错了一件事,胡太医不是沈煜的人,他是我的人。

是我的启蒙恩师,我会的这些岐黄之术都是他手把手教的。

他只是假意投靠沈煜,我则借他的手给远在边关的沈家军送去军饷罢了。

要反当即陛下的人不是沈煜,是我这个他亲生的女儿。

我那年仅八岁的胞弟是被王皇后派人扔下城楼的。

她担心陛下宠爱我胞弟,会动摇她儿子的太子之位,所以斩草除根罢了。

但站在沈煜的视角,他对这一切都不知情,我只是一个把他当狗耍的刁蛮公主罢了。

我不屑于在他功成名就之时向他匍匐解释,所以理所当然的溜了。

13一个人住有点孤单。

沈煜找到我时,我正蹲在一个小叫花子面前。

小叫花子约莫八九岁的模样,瘦得手长脚长,脸颊凹陷。

我往他碗里丢了一个馒头,他眼睛噌的一亮,像极了当初的沈煜。

“喂,你愿不愿意跟我回家,当我身边最衷心的那条狗?

以后我老了给我养老送终?”

小叫花子捧着馒头,一脸激动的点头:“愿意,狗儿愿意!”

正当我准备带他回家的时候,一道黑影压了下来。

我惊讶转头,便看到了一袭玄衣负手而立的沈煜。

一年多没见,沈煜五官越发深刻硬朗,周身气质更是从容不迫。

在他身后,还跟着七八个身强力壮的护卫。

完了,收我的来了!

我下意识的就想往旁边跑。

但沈煜揪住了我的衣领把我拖了回来。

“公主哪里去?”

“我有没有说过,公主身边只能有我一条狗?”

我被迫抬起头,想到自己此刻一身男装打扮,打算来个抵死不认。

“公子是不是认错人了,草民是这镇上的郎中,不信你去打听打听,大家伙儿都认识我!”

“是吗?”

沈煜俯身凑过来,贴在我的耳边:“微臣记得公主身上每一个记号,要微臣即刻验验么?”

我瞪圆了眼睛抄紧了胸口的衣襟,红着脸骂了一句:“流氓!”

沈煜慢条斯理的拿出一条铁链,套在了我的手上,把我往身前一拉。

薄唇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:“这下看你怎么逃!”

我浑身绷紧,牙齿咬得死死的。

按理说我曾在敌国为质五年,这点屈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。

但侮辱我的人是沈煜,我便觉得格外的气愤。

连眼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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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