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,或是“这个功能要是她在肯定能优化得更好”,话音未落就会突然噤声,然后小心翼翼地瞥向我。
久而久之,“她”成了我们之间心照不宣的禁忌,像一块永远无法愈合的疤,碰一下就会渗出血来。
直到那个下雨的早晨。
我像往常一样去公司楼下的早餐店买牛奶,推门的瞬间,视线撞上了一道熟悉的身影。
她穿着油腻的围裙,正低头收拾餐盘,刘海垂下来遮住了半边脸。
我的血液在那一刻凝固,身体先于大脑做出了反应——我冲过去一把攥住她的手腕,陶瓷盘在她手里惊惶地晃了晃,牛奶洒出来烫红了我的手背。
“是我!
林齐!”
我声音发抖。
她抬起头,眼神却像在看一个陌生人。
不,比陌生人更糟——那是被逼到绝境的动物才有的惊恐。
当我吐出自己名字的瞬间,她瞳孔剧烈收缩,猛地甩开我向后踉跄,打翻的牛奶在白瓷砖地上蜿蜒成扭曲的河。
“林橙!”
我追到后厨门口,被两个男店员拦腰抱住。
隔着他们肌肉虬结的手臂,我看见她消失在储藏室的阴影里,围裙带子像断线的风筝飘落在过道上。
后来我每天都去那家店。
有时透过玻璃窗能看见她擦桌子,动作机械得像台生锈的机器;更多时候她躲在厨房不出来,只有当我固执地站到打烊,才会从后门瞥见一抹仓皇逃走的影子。
但已经足够了。
我看清了她手腕上交错的疤痕,像无数条蜈蚣啃噬过白皙的皮肤;注意到她端盘子时总是不自然地弓着背,仿佛随时准备承受某种无形的击打。
最刺痛我的是她的眼睛——曾经盛满星光的眼睛,现在像两口枯井,连倒映我的影子都显得模糊。
公司同事劝我别犯傻:“万一她丈夫是地头蛇呢?”
“说不定人家现在过得挺好?”
可当他们看见我手机里存着的照片——大二那年她站在领奖台上,白衬衫被阳光照得近乎透明,手里举着的“最佳创新奖”奖状几乎要被她捏皱,白白净净的她像一道光一样跟现在完全判若两人。
“我还会去那家店的。”
这次所有人都沉默了。
我记不清这是第几次站在那家早餐店门口了。
玻璃门上的雾气凝结成水珠滑落,我透过模糊的窗,看见她低头擦桌子的身影——瘦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