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烧杯水都讲究火候,冷了怕凉着我,热了怕烫着我。
我还当他家人本性如此,善良淳朴,乐善好施。
可日子久了后,渐渐的在饭桌上吃的白眼比白饭多。
这我也能理解,毕竟白吃白喝是不讨喜的事,实属人之常情。
于是跟着绣娘学刺绣, 想着我腿脚不方便,还有一双健全的手可以自力更生。
每天把十个扎得满是鲜血,逐渐绣出了些名堂。
那些帕子手绢拿去卖了,包揽自己的吃穿用度之余补贴家用绰绰有余。
但我不明白为什么却再难见李父李母的好脸色, 一家人看着我总是欲言又止得叹气。
直到今天听到他们的谈话我才明白, 原来就算我把心掏出来放在他们的眼前, 也远远比不上县令千金能给的一官半职吸引人。
只是他们不知道的事是, 偏偏这几日我逐渐恢复了些记忆。
一些零星的画面涌入头脑, 全是一个龙袍加身的男人跟在我屁股后面追,公主长,公主短得喊。
那架势,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。
我才想起自己的身份竟是当朝最得圣宠的公主!
别说一个小小的九品芝麻官了, 就是他家狗想进禁卫军当统领,我都能给他弄进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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