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了底袋。
周围安静了一瞬,随即胖子李他们吹起了口哨,大声叫好。
但我什么都听不见,我只是缓缓地站直身体,回头看着她。
“看到了吗?
很简单。”
她松开手,冲我笑了笑,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。
那一刻,我觉得台球厅里所有的灯光,都汇聚在了她的身上。
“我……我叫陈默,计算机系的。”
我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利索。
“我知道,”她眨了眨眼,显得有些俏皮,“我叫林晚,林深时见鹿的林,晚风的晚。”
林晚。
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,觉得这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名字。
她没有多留,只是在离开前,又回头看了我一眼,说了一句彻底搅乱我心湖的话。
“你叫陈默,人也挺闷的。
美式落袋太简单了,下次教你打斯诺克,那才是绅士的游戏。”
她走了,留下我和一群打了鸡血的室友。
“我靠,默子!
可以啊你!
哪儿来的仙女下凡来普度你这个菜鸟了?”
胖子李一巴掌拍在我背上,震得我生疼。
我没理他,只是呆呆地看着林晚离开的方向,手背上,似乎还残留着她指尖的凉意和那淡淡的栀子花香。
那天晚上,我失眠了。
躺在宿舍吱呀作响的床上,我一遍遍回放着台球厅的那个瞬间。
她的手,她的声音,她的笑,还有她那句“绅士的游戏”。
我叫陈默,一个典型的“小镇做题家”。
我的父亲是工厂里的老技术员,母亲是超市的收银员。
他们一辈子省吃俭用,最大的骄傲就是我考上了这所全国闻名的大学。
我从小到大的世界,就是课本、试卷和父母的期许。
对于大城市里的一切,我都带着一种混杂着自卑和好奇的仰望。
而林晚,她就像是另一个世界的存在。
她身上那种从容、自信和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优雅,是我从未接触过的。
她像一颗完美的钻石,而我,只是路边一颗平平无奇的石子。
可这颗钻石,偏偏向我投来了光芒。
我拿出手机,点开微信,搜索“林晚”,却发现一无所获。
巨大的失落感瞬间淹没了我。
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,一个好友申请弹了出来。
头像是一张逆光的侧脸,看不清五官,但能看到晚风吹拂起的长发。
ID是两个字:晚晚。
验证信息只有一句:“嘿,绅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