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一杯茶,便与我告了别。
约定好了,下次再见的我,第一次觉得等待是一件特别难熬的事情。
我没有再向来往的客人询问她的事情,而是一心的打理起自己的客栈,等待着她下一次的光临。
3.又过了几年我将我的客栈转回了京城,带着面具我重游了一遍我曾经的家。
那里早已改头换面,一跃成了别人的宅地,我没有选择进去打扰,转身离开。
我知道那里不再是我的家了。
我的客栈在不知不觉之间我的客栈竟然成为了京城第一客栈,是无数读书人和商人最喜欢的地方,无数的状元,榜眼在此诞生,各式各样的诗词加赋被高中的考生留在此地,成为一道亮眼的招牌。
而这时她又来了。
她似乎长大了一点,出落的更加亭亭玉立,我看见的第一眼,直接呆立当场。
她笑着过来拍了拍我的肩,让我将思绪拉回,同时又将我带出了客栈。
她带着我左拐右拐的出了城,我们两人走在乡间小道上,夕阳将我们的影子拉的很长,看着她给我讲着,或过去或以后即将发生的事情,那玲珑般的笑声一如以前一样,使我的心情不由得变得更加美好。
而她找过我这一次之后,便已300年没有找过我,而这300年之间朝局动荡,我也卖了了客栈,选择跟着其他人到乡下隐居。
<4.顺便我养了一条狗取名叫旺财。
而日子就在我和旺财打闹之中度过。
而在这期间她来找过我两次,而每次她的年龄似乎都在不停变化。
有时天真如少女,有时又成熟如经历过风霜的大人,但是这些无一例外看向我的眼神中都充满了复杂,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。
500年的时光悄然流逝,而我在这天恰巧下山在路边的草丛之中捡到了一个被人抛弃的女婴。
女婴的襁褓之上挂着玲珑瓷铃铛,包裹着她的面料也是顶级的丝绸,一看就非富即贵,而这样的孩子被丢在荒郊野岭一看便不同寻常。
而我只是笑了笑,便将这女婴抱去了路上的郎中处,6.6斤是一个大胖闺女,而那天我笑的格外开心。
而那郎中得知婴儿来历后,也是高声祝贺,并与我夸夸其谈,说此婴儿以后必成大器。
回家的路上,看见那落日的晨光落在那女婴的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