屋内传出来:“谁呀!
这么着急赶着去死吗?”
我窝在奚白怀里还有功夫吐槽。
这什么破兽世,一个个原始人懂得可真多。
巫医开了门,一只巨狼站在门前,他立马战战兢兢:“奚族长,您这是做什么?”
奚白变化成人形,把我抱在怀里,二话不说跪了下去。
“巫医,求您救救闻颂。”
“他后颈有伤,腹部有淤青,腿好像也不是很利索,现在还全身发烫。”
“他是我在这儿最重要的人了,您一定要救救他!”
巫医见此赶忙就要把奚白扶起来。
奚白没动,坚持把我往巫医怀里递。
巫医只好先接过我为我救治。
我将一切都看在眼里。
亲昵的蹭了蹭奚白的脖颈。
才乖乖跟着巫医进去治疗。
治疗是个漫长的过程,我脑子里不断有片段闪现。
我好像……很早就认识奚白。
09我头一次穿到这兽世来,是在五年前。
白雪覆盖的原始森林里。
一只狼捡到了一条狗。
狗只当狼是在储备口粮,于是拒绝吃拒绝喝,一心只想着逃跑。
可没想到,狼是真的在把狗当自己弟弟养。
彼时,狼的亲弟弟刚跟着母亲抛弃了他。
狗和狼的亲弟弟毛发很相近。
不同的是,弟弟是只串种狐狸。
这就是狼和狗的初遇。
后来,狗慢慢放下了戒心,也逐渐相信狼不想吃他。
他和狼互相依偎度过了这个难捱的冬天。
冬天一过。
狗突然就化了形。
狗可算能做回人了。
就是到嘴的饭菜有些不合口味。
他实在是受不了每天茹毛饮血的日子了。
于是狗教会了狼用火。
狼是狼部落的首领,渐渐的,大家都喜欢上了吃熟食的感觉。
狗又厌了。
他想念各式各样的调味料,不想再吃淡出鸟的肉了。
于是狼带着狗在森林里寻觅。
终于,狗吃到了他想念已久的人的饭菜。
就这样。
狗一点一点把自己的习惯带到这个陌生的兽世来。
狼也慢慢学会了使用工具,缝制衣服。
虽然狼还是更喜欢在狗面前穿充满野性的兽皮衣。
狗的出现让整个狼部落都过上了更舒服的生活。
这里的兽人们不再拘泥于吃饱喝足,而是学会了享受,学会了使用工具。
狗和狼的感情也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渐渐变了味道。
狼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赖在狗的床上不走。
甚至狼还会变本加厉的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