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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,她依旧用看普通同事的眼神看我。
重复了几次后,我放弃了。
不是因为她不记得,而是因为我发现,当一件事的结局你早已烂熟于心,过程就变得像在流水线上给玩具娃娃画眼睛一样,毫无灵魂,甚至有点惊悚。
我这算啥?
拿着攻略攻略一个只有一天记忆的NPC?
太可悲了。
再比如,我尝试过所有你能想到的刺激活动。
抢银行?
试过。
成功了,钱堆成山,然后和警察街头飙车,最后被一枪撂倒——或者没被撂倒,等着时间重置。
当死亡都失去意义,犯罪带来的那点肾上腺素就跟兑了水一样寡淡。
成为城市英雄?
试过。
提前阻止各种意外,救下很多人,接受鲜花和掌声。
然后,闹钟响了。
我学过所有能学的东西。
从量子物理到母猪的产后护理,从十三种乐器到如何用眼神杀死一条鱼。
图书馆的书早就被我翻烂了,互联网在我眼里就是个毫无秘密可言的透明鱼缸。
我甚至能闭着眼给你画出这座城市地下管道的详细分布图,比市政规划局的还准——毕竟,我亲自下去溜达过不止一回,反正第二天一切恢复原样,连我沾上的淤泥都会消失。
<但极致的学习带来的不是充实,而是更深邃的空虚。
就像一个游戏,你开了作弊器,解锁了所有成就,屠遍了所有地图,然后呢?
剩下的只有索然无味。
你甚至开始怀念当初被一个小怪虐得死去活来的时光。
3 今天,找点新乐子?
穿上衣服,我今天的“日程”还没想好。
前几天,我花了“整整一天”模仿了卓别林、马龙·白兰度、和周星驰的经典表演,对着卫生间镜子给自己颁发了奥斯卡所有奖项。
大前天,我给自己设定挑战,不用任何工具,徒手从城东走到城西,还不能被人发现(过程很精彩,结果很无聊)。
大大前天,我试图教会王大爷那条瘸腿泰迪做微积分,最终以我和狗都差点疯了告终——当然,只有我记得这一切。
今天干嘛呢?
出门,下楼。
早餐摊阿姨热情洋溢:“小哥,老样子?
豆浆油条?”
我点点头。
三千年来,我的“老样子”从来没变过。
不是因为我多爱吃,是因为我懒得在她尝试了109,500次不同问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