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。
我一手创建了“彻远集团”,在商场上杀伐果断,手段狠戾。
所有曾经看不起我,踩过我的人,都被我一一踩在了脚下。
包括周康安,也包括秦默。
秦家因为一次错误的投资,濒临破产。
秦默来求我,跪在我面前,像一条狗。
我只是淡淡地告诉他:“我能让你家破产一次,就能让你破产第二次。”
然后,我收购了秦氏,把他赶出了京圈。
我成了所有人眼中,冷血无情的复仇者。
他们都说,魏彻的心,是石头做的。
只有我自己知道,我的心,早在五年前那个黄昏,就已经死了。
死在了那个留下字条,不告而别的女人手里。
这五年来,我动用了所有力量,疯狂地寻找她。
但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,杳无音信。
我把她的画室买了下来,保留着她离开时的样子。
那幅未完成的我的肖像,依旧立在画架上。
我时常会坐在那张天鹅绒沙发上,一坐就是一夜。
我想象着她还在我身边,画着画,吃着马卡龙,对我笑。
但每次睁开眼,都只有无尽的空寂。
我恨她。
恨她的不告而别,恨她的残忍。
但更多的时候,我是在想她。
想她脚踝上的红绳,想她画画时专注的样子,想她草莓味的吻。
我快要疯了。
直到一个月前,我的助理给了我一张照片。
照片上,一个女人正在街头为人画像。
她穿着朴素的棉布裙,长发随意地扎在脑后,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。
虽然清瘦了很多,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。
唐瑶。
我的心脏,在沉寂了五年之后,再次剧烈地跳动起来。
照片的背景,是江南的一座小镇。
我立刻订了最早的机票。
当我站在那条熟悉的青石板路上,看到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时,我知道,我的等待,终于结束了。
她正在给一个孩子画像,神情温柔。
她的身边,放着一个画架,和一个破旧的画箱。
画箱上,还挂着一个褪了色的草莓挂件。
我的眼睛,瞬间就红了。
我一步一步,朝她走去。
我的皮鞋踩在青石板上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她听到了声音,抬起头。
当她看到我的那一刻,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。
手里的画笔,“啪”的一声,掉在了地上。
她眼中的惊恐,和五年前我去找秦默时,一模一样。
我走到她面前,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