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

姜瑜模仿得天衣无缝,甚至连岳父母和姜修然都没有察觉出任何异样。

她享受着本该属于姐姐的一切,享受着父母迟来的关爱,享受着我无微不至的照顾。

她说,那三年,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。

她以为她可以永远这样下去。

她算到了一切,却唯独没有算到,真正的姜月爱我爱到,愿意为我付出一颗肾脏。

正是这个用生命写下的爱的证明,成了最终戳穿她所有伪装,最锋利的一把尖刀。

真相大白的那一刻,我没有哭,也没有闹。

我只是觉得,心里空了一大块。

原来,我早已在三年前的那个雨夜,就永远地失去了我的爱人。

而我,却抱着一个杀人凶手,一个魔鬼,叫了三年的“老婆”。

这个认知,比姜瑜此刻被揭穿的丑陋,更让我感到恶心和绝望。

姜瑜被警方带走时,突然疯狂地挣扎起来,手铐在手腕上撞出刺耳的声音。

她死死地盯着我,声嘶力竭地问:“陆远!

你告诉我!

这三年,你有没有爱过我?”

“哪怕只有一秒!

爱的是我姜瑜,不是她!”

我看着她那张与我爱人一模一样,却写满疯狂的脸,冷冷地吐出几个字。

“我爱的,自始至终只有我的妻子姜月。

而你这个杀人犯,亲手毁了我的幸福,你有什么资格,来向我要爱?”

我这句话,成了击垮她的最后一击。

她彻底疯魔了,眼泪和鼻涕糊了一脸,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半分从容。

她满脸泪痕地被警察拖走,嘴里还在绝望地嘶喊着:“可我爱你啊!

陆远!

为了你,我失去双腿也从不后悔!

我爱你啊!”

她的喊声在走廊里回荡,直到消失在尽头。

姜瑜被警方带走了。

她杀害姜月的证据链,在警方的深入调查下,很快变得完整。

等待她的,将是法律最严厉的制裁。

岳父母因为涉嫌遗弃罪,也被立案调查。

他们一夜之间,仿佛老了二十岁,跪在我面前,求我原谅。

我看着他们,只觉得无比讽刺。

如果当初,他们没有相信那套荒谬的“灾星”之说,如果他们能给予两个孩子平等的爱,或许这一切的悲剧,都不会发生。

可这个世界上,从来没有如果。

我没有原谅他们,也没有再见他们。

翌日,我走到负责案件的张警官面前。

“警官,我要找到她。”

张警官愣了一下,随即明白了我的意思,面露难色:“陆先生,你放心,我们会尽最大努力。

但已经过去三年了,而且姜瑜交代,案发地在几百公里外G3国道的鬼见愁崖,那里地势险峻,搜寻难度非常大。”

“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。”

我看着他,一字一顿,眼里的固执不容置喙。

“她被那个魔鬼丢在荒郊野外三年了,我必须带她回家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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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