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婚前夜,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》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小说,作者貌美如华以其独特的文笔和鲜明的人物塑造赢得了读者的喜爱。这本现代言情、豪门总裁、重生、小说已经连载到了第128章 十年(大结局),总字数超过30.2万字,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。
书友评论
结尾太仓促了,最后一章才甜,为什么不多写点甜的,一甜就结束了,意犹未尽,可以写多点他们的甜蜜生活
很棒,加油,期待下一篇
真的好纯,重生回来复仇,但很有底线
故事情节紧凑,不拖沓,值得看
结局完美[害羞][害羞][害羞][害羞][害羞]
男主人设挺特别的,跟以为的霸道男主不一样。抠抠搜搜的,哈哈……男主以存钱为乐,“好贵”还有“我买了价格贵的”,回力鞋子穿了三年了洗的发白了,还开胶了,他还照样穿,还有那开裂的钱包……他的人设很好!非常值得看
求番外[哭][哭][哭][哭][哭][哭][哭][哭][哭]舍不得
嗯,还有一点,男主的疯批性格不怎么明显,主要还是很温柔。但这样的男主真的好杀我啊!!!
没有长嘴的文,女主也有点不讨喜,一直觉得她前男友怎么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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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阅读
“太太,喝点儿?”蓁婶摇了摇她从老家带来的葡萄酒,“这是我家那口子酿造的葡萄酒,味道可好了,每年葡萄成熟时,斯言都让我跟他陈叔要呢。”
陈叔是蓁婶的老公,据说年轻时候是当兵的。退伍后,陈叔就回老家承包了农田,在老家养龙虾种稻子,做不到大富大贵,一年下来也能净赚个二十多万。
更有意思的是,陈叔是乔发财少年读书时期的资助人。
大概是受陈叔影响,乔发财后来也当兵去了,退伍后,托陈叔介绍来给沈斯言当助理。
因此,当蓁婶得知陆知微是乔发财同孤儿院认识的小女孩后,才会那般放心。
得知沈斯言喜欢喝这酒,陆知微先拿起沈斯言的酒杯,给沈斯言装了一杯,这才举起自己的酒杯。“蓁婶,给我倒一杯尝尝。”
“好咧。”
四人碰杯后,陆知微又单独跟斯言碰了碰杯子,她郑重地同沈斯言说:“沈斯言,新婚快乐。”
她没指望沈斯言会回应她。
但沈斯言却回了她一句:“沈太太,新婚快乐。”
他不喊他陆知微,也不喊她乔夏薇,他将沈太太这个称呼喊得朗朗上口。
一开始陆知微还不习惯,但现在已经对这三个字免疫了。她将那杯酒一饮而尽,顿觉呛喉,火辣辣的。“这酒有些烈。”跟她以前喝过的那些葡萄酒都不一样。
蓁婶便笑道:“自家酿的,度数烈一些,但回味无穷。”
陆知微喝了一杯,被勾起了酒瘾,又忍不住喝了一杯。一顿饭下来,陆知微喝了五杯葡萄酒,饭菜倒是没怎么吃。
快吃完饭的时候,屋外忽然响起阵阵汽笛声。
沈斯言的房子住在半山腰,站在客厅外的中式庭院朝下面望,能看到沈宅大门那边。蓁婶放下筷子,咚咚咚地跑出去,朝山下瞄了一眼,很快便坐了回去。
她撇了撇嘴,阴阳怪气地说:“是沈家人回来了。”
话音刚落,就听见鞭炮声响。
这是在欢迎新娘子正式进入沈家,成为沈家新妇。
震耳欲聋的鞭炮声,将陆知微的醉意都给炸没了,她摇头笑了笑,心道:这些鞭炮,原本应该为她而放。
心里闷,陆知微便又多饮了几杯酒。
吃完饭后,陆知微跟着沈斯言一起来到外面的中式庭院纳凉。
沈斯言坐在一张古朴的中式茶桌旁,左手拿着一截木头,右手拿着一把雕刻刀,在雕仙女。
陆知微昏昏沉沉地坐在后面的秋千上,她抱着秋千的绳子,望着沈斯言宽阔挺拔的背,一阵阵发呆。
忽然,一股带着酒味儿的热气扑到沈斯言脖子上。
沈斯言停下雕刻的动作。
陆知微枕着沈斯言的肩,吐字不清地说:“沈斯言,你又看不见,雕这玩意儿做什么?你看看,你把仙女的眼睛都雕歪了,都成三角形了。”
“我来教你。”陆知微从后面抱着沈斯言,想要握着沈斯言的手,帮他雕刻。却发现自己手臂短了,根本就够不到沈斯言的手。
陆知微松开沈斯言,跑到他右侧蹲下。她大胆地夺走沈斯言的木头跟雕刻刀,问沈斯言:“仙女的眼睛,是什么形态啊?”
沈斯言摇头,“没能见过。”
但他接着又说:“很爱笑,应该是一双迷人的笑眼吧。”
陆知微听出来了点别的意思,她打趣沈斯言:“你喜欢这个仙女。”说完,陆知微又醉醺醺地笑了起来,问沈斯言:“沈斯言,你喜欢的女孩子,叫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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